2015年安徽省事业单位雇用信息汇总(含16地市)
2015年合肥事业单位雇用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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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肥市卫生体系公开雇用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根据工作必要,现就合肥市卫生体系公开雇用护理专业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雇用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雇用。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同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雇用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卫生体系公开雇用护理工作人员322名,详细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卫生体系公开雇用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通知布告末页附件)。
雇用对象重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6年应届以及历届大专(含)以上卒业生,以及吻合雇用岗位条件的人员广告策划,且必须吻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优秀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百度排名,历届卒业生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转变而停止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门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吻合雇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通俗高校非应届卒业生;
(三)现役武士;
(四)经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举动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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